福鼎市点头镇柏柳村村庄规划项目
投标邀请
我司受
福鼎市点头镇柏柳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
福鼎市点头镇柏柳村村庄规划项目进行邀请采购,现欢迎受邀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ytndcg-2020-018
2.项目内容:
福鼎市点头镇柏柳村村庄规划项目(详见
招标项目一览表)
3.邀请采购文件购买及报名时间:2020年06月24日起至2020年06月29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时(节假日除外)。邀请采购文件购买地址: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3梯206室】。
4.邀请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邀请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投标人购买邀请采购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以对公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鼎支行,账号:35050168710700000713,开户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
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ytndfgs@163.com。为方便投标保证金核对,本项目不接受个人现场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6.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须在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打款账户须与报名账户一致,不一致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注:投标保证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达至邀请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汇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3梯206室】
9.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鼎支行
帐 号:
35050168710700000713
10.凡对本次招标项目有疑问的,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向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邀请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邀请采购文件若有修改补充),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按规定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项目联系人:江盈盈 联系电话: 0593-7555055
邮 箱:ytndfgs@163.com 传 真:0593-7991618
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中标人退还保证金时间(联系人:江盈盈 电话:0593-7555055)
附:
采购公告-云顶集团3118acm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最高限价(万元)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1-1 |
规划和设计服务 |
25 |
1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注: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 投标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本项目投标总价包含为履行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调研、所需基础数据收集、环境监测、现状补充调查与分析、人工费、材料费、仪器仪具使用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管理费、税金、编制成果文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中间成果提交、最终成果提交以及为完成全部工作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凡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其他政策:无。